我村根据《安居镇2024年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产业奖补实施方案》要求,经村两委会研究,对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从事种植、养殖、务工劳作等所有能实现有效增收的经济活动项目予以奖补,奖补的范围、对象、标准,以及资金发放的程序如下:
一、奖补资金发放范围
1. 2024年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自主发展产业奖补 6户22人,其中发展种植业5户9人,养殖业6户11人,农业服务业或加工业0户0人;
2.务工劳作补助5户8人,其中镇内务工4人(含公益性岗位补助人),镇外务工4人;
以上合计6户22人。
二、发放原则
按照“量入为出、应补尽补” 的原则,将上级拨付的生产奖补资金全部兑现到各帮扶对象,保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合理,激励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创业就业,大力发展增收项目,严禁按人或按户搞平均分配、严禁资金闲置、严禁奖补资金计算造假,走过场。
三、奖补标准
结合本村实际,奖补标准如下:
1、种植水稻100元/亩、种植香葱300元/亩
2、养家禽20元/只,养猪1000元/头
3、务工100元/人
四、计算办法
计算办法按照奖补标准累加所得
五、发放程序
1、确定对象。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在征求监测对象、脱贫户和村民代表意见后,根据镇下达到村的奖补计划数,确定奖补对象初选名单,共同议定低收入监测对象、脱贫低收入人口生产奖补对象。
2、确定项目。奖补对象确定后,按照“一户一法”的原则,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共同帮助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确定到户建设项目,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用于有劳动能力监测对象及脱贫低收入人口发展产业等。村汇总后上报镇政府研究把关审核,镇审批后,不得随意调整。
3、项目实施。同时由村委会(或市场主体)和发放对象签订项目建设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内容、补助标准、建设时间等。协议签订后由监测对象及低收入人口自行组织实施。镇、村、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负责监督、指导、督促奖补对象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4、检查验收。项目完成后,由包村干部牵头组织村委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进行项目验收,并核实奖补收入,对验收合格、核准后的奖补资金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乡村振兴办审核、镇领导签字打卡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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