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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办证前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虛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县残联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106;联系地址:随县民强路与民主路交叉口西北方向30米。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随县残联
2023年11月14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类别与等级 | 评定医院 | 居住地址 | 评定日期 |
19 | 张扬 | 女 | 28 | 视力一级 | 随州市曾都医院 | 随县安居镇张家畈村三组 | 2023-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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