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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清洁家园”行动整治标准 发布日期:2025-05-27 10:03 信息来源:张家河村 审核:张晓琪 字号:[ ]

1、道路沿线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污染物及畜禽粪便等,垃圾统入箱入桶无外溢,收集清运及时;路面无大面积坑洼、积水无污水乱排乱流,无残墙断壁。

2、房前屋后庭院周边干净、整洁,无垃圾、废弃物、粪便等;柴草堆、农用物资、生产工具及生活杂物等堆放有序;户厕粪污无直排生活污水无乱泼乱倒。

3、河塘沟渠水体及周边无明显障碍物、无漂浮物、无堆积垃圾、无黑臭水体,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

4、田间地头无农作物秸秆乱堆乱放,无废旧农膜、农药化肥包装袋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残留,无垃圾堆,无废弃大棚、圈舍,无露天焚烧现象。

5、农村公厕公厕能正常使用、有人管、定时清、无异味,公厕周边无垃圾无粪便、无污水、无杂物,粪污及时清掏、收运。

6、公共区域公共活动场所等区域无垃圾杂物,墙面无乱涂乱画;花坛、绿化带无杂草和垃圾,宣传栏、灯杆、围栏等设施无破损、无“牛皮癣”,保持整洁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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