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低保的途径
1、当面提交:向户籍地提交、就近在省内任一救助窗口提交
2、网上提交:手机APP——鄂汇办、湖北政务服务网电脑端
二、如何申请低保
1.家庭成员在实际居住地有户籍的,由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
2.家庭成员中全部或多数户籍在同一地的,由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
3.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户籍和父母(或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地点的,由该家庭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
4.属于集体户口的家庭或个人,由集体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
5.因各种原因在户籍迁出后未落户的,由其户籍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
三、向谁申请
1、居住地即户籍地,向户籍地申请
2、居住地有户籍,向该户籍地申请
(部分人在户籍地居住,不管有多少人多少个户籍地)
3、举家在异地生活(所有人不在户籍地居住)
都住在同一地,向大多数家庭成员的户籍地申请(含户籍全部相同或有不同户籍,所有人或大多数人居住地不同,向任一家庭成员户籍地申请
四、哪些人能单独申请
1、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
2、其他家庭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2022年底,民政部等4部门的民发〔2022〕83号文提出了“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的要求,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所有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都可以单独申请低保。那么我们省的《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一)项之所以说“其他家庭中的”,是因为这一项的前一句说的是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这个范围已经包括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所以后一句用逗号隔开,并说“其他家庭中的”,意指除低保边缘家庭外的其他家庭。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