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镇全力抓好产品质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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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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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同责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全镇创建工作,各村(居)、各创建成员单位是创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健全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镇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召开2次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的工作会议,每年年底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二)支撑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人、财、物得到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设置与监管人员满足实际需要。

(三)全程治理机制。紧盯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推动企业实施食品安全生产规范,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严把产地环境关、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粮食收储治理安全关、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不断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监督执法全覆盖。

(四)信用监管机制。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纪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控。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法人、个人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全面纳入社会诚信范围,全面、准确记录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并及时更新、公示,确保食品安全检查、抽检、处罚等信息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布。

(五)预警应急机制。按照《随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镇直部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六)社会共治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做好舆论监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坚持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检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衡量标准,注重收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开展集中整治。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多措并举,多元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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