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镇食品安全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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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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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安居镇落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领导组织全镇创建工作。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合力。

(二)明确任务责任。创建成员单位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增配工作力量,集中精力,攻坚克难,补足短板,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月督查、季考核”等常态工作机制,采取日常检查、定期巡查、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定期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村(居)两委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在创建过程中对取得显著业绩的单位和个人,将上报县级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抓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创建活动,增进认知,凝聚共识,营造“食安创建靠大家、食安创建为大家”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创建工作好的经验及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和保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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