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安居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及后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迎接12月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随县开展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根据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后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随县乡镇组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我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责任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经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安居镇2021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指标及工作落实责任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评估实施时间
2021年12月上旬。
二、后评估实施方式及内容
省乡村振兴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并从各地重点行业部门抽调3-4名业务骨干共同组成评估组,采取查阅资料、座谈访谈、入户调查等方式开展实地评估。主要包括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和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情况(具体指标和责任清单见附件)。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阅县、镇两级研究部署及制定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落实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文件,县、镇两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情况;县级行业部门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相关资料,以及产业、就业、资金资产管理台账等。
(二)访谈座谈。对县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个别访谈,了解县级巩固脱贫成果的安排部署、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等情况;与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村主要负责同志、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代表等进行个别访谈或座谈,了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措施及成效。
(三)入户调查。主要了解政策调整优化、重点工作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就业帮扶、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及风险消除、农户收入增长和支出变化等情况。
(四)项目核查。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抽取县、村两级实施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项目,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查政策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项目成效、资金使用等内容,与查阅资料、访谈座谈、入户调查情况进行比对。
后评估聚焦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主要抽查,经济地理位置偏远,经济发展薄弱地区和重点对象。
---样本村。重点关注条件较差、基础软薄弱、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村。每县抽取8-12个行政村,具体村数根据样本户分布情况确定,其中脱贫村和一般行政村数量各占一半;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县,每县抽取2个200人以上集中安置点,若无200人以上的,可选取搬迁人数较多、规模相对较大的集中安置点。
---样本户。随机抽取300户。样本户包括一般农户、监测户和监测户以外的脱贫户,规模分别占入户调查任务量的20%、30%和50%。对于一般农户,每县选取3个以上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选取1个村民小组进行普查;对于监测户,原则上对抽取行政村的所有监测户进行普查,样本量不足时,取其他脱贫户补充;对于监测户以外的脱贫户,重点抽查年人均纯收入相对较低的脱贫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考评相关准备工作,由镇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镇乡村振兴办牵头会同镇直有关部门、各村(居)委会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各村(居)、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坚决扛起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行业部门的分工责任和驻村帮扶责任,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对照责任清单,狠抓工作落实。各村、各部门要对照《安居镇2021年度全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指标及工作落实责任清单》逐条逐项对照,严格标准,认真查漏补缺,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到人,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迅速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巩固脱贫成效经得起检验。同时对照责任清单完善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加强工作协调沟通,合力推进,齐抓共管,全力巩固脱贫成果。
(三)聚焦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作风。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不仅是对我们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检验,也是对我们干部工作作风的一次考验。我们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坚持发扬脱贫攻坚精神,聚焦责任清单中的目标任务,狠抓巩固脱贫成果各项政策和帮扶措施落细落实,坚决防止工作漂浮、弄虚作假等情况发生,以严谨务实的作风,确保巩固脱贫成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附:安居镇2021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指标及工作落实责任清单
随县安居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安居镇2021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指标及工作落实责任清单
类别 | 评估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及政策落实情况(55分) | 1.住房安全 | (1)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巩固,存在的风险和问题、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情况。 | 城建办 | 城建办、各村(居) |
(2)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和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机制的建设情况。 | ||||
(3)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危房及时改造情况。 | ||||
2.教育帮扶 | (1)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落实情况。 | 中心学校 | 中心学校、各村(居) | |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 ||||
(3)加强脱贫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脱贫地区乡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改善情况。 | ||||
(4)“雨露计划”政策落实情况。 | 乡村振兴办 | 乡村振兴办、各村(居)会 | ||
3.健康帮扶 | (1)保持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总体稳定和脱贫人口基本医疗参保情况。 | 卫生院、医保服务中心 | 卫生院、医保服务中心,各村(居) | |
(2)大病救治、家庭医生签约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 卫生院、医保服务中心 | 卫生院、医保服务中心,各村(居) | ||
(3)“一站式”结算、先诊疗后付费等政策执行情况。 | ||||
(4)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建设举措及其效果。 | ||||
(5)县乡村三级医疗体系提升情况。 | ||||
4.饮水安全 | (1)脱贫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问题反弹等情况。 | 水利服务中心、自来水公司 | 水利服务中心、自来水公司、各村(居) | |
(2)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措施及完成情况。 | ||||
(3)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管护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 ||||
5.兜底保障 | 兜底保障政策的执行及调整对脱贫人口的影响,社会保障等兜底保障政策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应兜尽兜情况。 | 民政办、 人社服务中心 | 民政办、人社服务中心、各村(居) | |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及政策落实情况(55分) | 6.收入变化 | 农村居民、脱贫户人均纯收入增长及收入结构变化情况。 | 统计站 | 统计站、乡村振兴办 |
7.巩固脱贫成果群众认可度 | 群众巩固脱贫成果工作各项帮扶措施的认可度。 | 乡村振兴办、 各村(居) | 各村(居)、各驻村工作队 | |
二、责任落实(15分) | 8.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 |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情况。 | 党政综合办 | 党政综合办、各村(居) |
(2)建立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情况。 | 党政综合办 | 党政综合办、乡村振兴办、各村(居) | ||
(3)召开相关会议、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研究和推进相关工作情况。 | 党政综合办 | 党政综合办、乡村振兴办、各村(居) | ||
(4)县乡党委书记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体责任情况。 | ||||
(5)将巩固脱贫成果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纳入本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十四五”规划情况。 | 党政综合办 | 党政综合办、乡村振兴办、各村(居) | ||
(6)市县财政投入情况。 | ||||
(7)抓党建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 | 组织办 | 组织办、各村(居) | ||
(8)历年来中央、省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乡村振兴办 | 乡村振兴办、各村(居) | ||
9.职能部门责任落实 | (1)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情况。 | 党政综合办 | 党政综合办、乡村振兴办、镇直各相关部门 | |
(2)行业部门负责同志贯彻落实中央、省巩固脱贫成果决策部署,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情况。 | 党政综合办 | |||
二、责任落实(15分) | 9.职能部门责任落实 | (3)行业部门巩固脱贫成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 党政综合办 | 党政综合办、乡村振兴办、镇直各相关部门 |
(4)主动排查本行业巩固脱贫成果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情况。 | ||||
(5)本行业、本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 ||||
10.驻村帮扶责任落实 | (1)完善驻村帮扶工作制度情况。 | 组织办 | 组织办、乡村振兴办、各村(居) | |
(2)严格按规定开展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情况。 | ||||
(3)驻村工作开展情况。 | ||||
三、工作落实(30分) | 1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 | (1)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情况。 | 乡村振兴办 | 乡村振兴办、中心学校、医保服务中心、城建办、水利服务中心、民政办、人社服务中心、农商银行、镇直其他有行业帮扶政策的部门,各村(居) |
(2)防止返贫动态和帮扶的标准、程序等执行情况台账,常态化开展监测预警情况。 | ||||
(3)对纳放监测系统的对象及时、精准帮扶,解决问题、消除风险情况。 | ||||
12.产业帮扶 | (1)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帮扶比例。 | 财政所 | 财政所、乡村振兴办 | |
(2)消费帮扶工作推进情况,政策采购、工会组织采购农副产品情况。 | 财政所、乡村振兴办、镇总工会、各村(居) | |||
(3)原有产业发展和产业帮扶政策继续推进情况。 | 乡村振兴办 | 乡村振兴办、各村(居) | ||
(4)过渡期内产业到户帮扶措施调整变化情况。 | 乡村振兴办 | 乡村振兴办、各村(居) | ||
(5)县级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 | ||||
三、工作落实(30分) | 12.产业帮扶 | (6)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期限管控、能贷尽贷情况。 | 乡村振兴办 | 乡村振兴办、农商银行、各村(居) |
13.就业帮扶 | (1)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规模保持稳定情况。 | 人社服务中心 | 人社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各村(居) | |
(2)保持帮扶车间、以工代赈和公益岗位就业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情况。 | ||||
14.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 (1)安置区产业扶持、资金收益使用政策的实施及带动搬迁户情况。 | 乡村振兴办 | 乡村振兴办、相关村委会 | |
(2)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的实施情况; | 乡村振兴办、人社服务中心、相关村委会 | |||
(3)易地搬迁安置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建设情况 | 乡村振兴办、城建办、相关村委会 | |||
(4)安置区社区治理和易迁户社区融入情况。 | 民政办 | 民政办、相关村委会 | ||
(5)安置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 组织办 | 组织办、相关村委会 | ||
15.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 (1)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定点帮扶、对口帮扶和社会捐赠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清理核查、确权登记、建立台账情况。 | 乡村振兴办 | 财政所、乡村振兴办、各村(居) | |
(2)扶贫项目资金管护运营及持续发展效益情况。 | 乡村振兴办、财政所、各村(居)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