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随县安居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统计表。统计数据的时限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随县安居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22-4757121。现将我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安居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相关精神及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结合我镇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提升公信力,提高广大群众对政策的了解,保障了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镇总共公开政府信息140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条,安居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3条,市长热线回复信息78件,县长信箱回复9件。
(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组长由镇长宫英堂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宣传委员高本万同志担任,统一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地址:随县安居镇中心大道116号,联系方式:0722-4757121)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居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安居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三种平台开展。一是在随县政府网统一公开,每月会想县政府相关部门上报公开信息;二是在安居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古韵安居”公开,有相应工作人员来负责上传、审核、发布相关政府公开信息;三是在安居镇档案室和资料室提供咨询、查阅,对咨询,查阅的情况会登记在册。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镇总共公开政府信息14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4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数0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条,安居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3条,市长热线回复信息78件,县长信箱回复9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24 | 20 | 4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32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17 | 0 | 4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 | 2148936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镇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镇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2019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不够健全、信息面太窄。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整改:一是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吃透精神,明确要求,掌握规则。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了解、熟悉、使用《条例》,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实效。二是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实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保密审查与质量把关,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价、监督评议、宣传培训等工作机制和制度,促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规范化、长效化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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