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代表大会程序
一、组织选民进入会场。
二、选区负责人向选民简要介绍本选区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情况,宣读选举大会注意事项,宣读选举委员会派到选区主持选举的委托书。
三、主持人主持大会。
四、工作人员报告清点、核实到会选民人数,统计委托投票的选民人数,报告主持人。
五、主持人向选民报告本选区选民数,今天实际到会的选民人数、委托投票的人数,以及在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的人数,宣布实到选民人数,超过全体选民的一半,符合法定人数,宣布大会开始。
六、宣读选举办法。
七、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八、工作人员检查票箱(包括流动票箱)、封闭票箱。
九、工作人员再次清点选民人数,报告主持人。
十、发放选票,报告主持人发放选票数。
十一、总监票人讲选举注意事项和写票说明。
十二、组织投票。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和其它工作人员先行投票,之后,选民分组按顺序投票(流动票箱由三人以上负责开始运作,其中2人为监票人)。
十三、工作人员把票箱(包括流动票箱)统一开封清点票数,报告主持人收回票数。
十四、宣布选举有效,计票人员计票、监票人监督计票、计票结果要由总监票人、计票人签字。
十五、总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选票汇总结果。
十六、宣布选举结果,各位候选人得票多少,失票多少。
十七、待上报县选举委员会审查确定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十八、选票密封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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