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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山村低保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21 08:57 信息来源:檀山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草店镇檀山村城乡低保公示栏
随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现行城乡低保标准为(城市:552元/月·人,农村: 531 元/月·人)。经草店镇人民政府按照城乡低保政策规定,组织全镇城乡低保申请户家庭收入及基本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组织村(居)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召开镇(场)城乡低保审核小组会议审核,经草店镇人民政府审批,檀山村现共有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 14户 31 人。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城乡低保实行动态管理,情况发生变化时,将及时按程序进行调整。
政策及程序:申报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入6372元,城市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552元;2.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低保。
审批流程:1、居民依户申请;2、村(居)委会入户调查;3、民主评议;4村(居)委会公示;5、县核对中心数据比对;6镇(场)工作专班审核;7、镇(场)人民政府审批;8、村(居)会、镇(场)两级常年公示;9、发证发折。
农村低保保障对象基本信息
户主姓名家庭住址家庭人数保障人数月保批准其他救助信息动态管理信息
障金时间
杨红檀山村115292023.8
续保
刘建军檀山村228462023.8
续保
张行政檀山村115312023.8
新增
黄久艳檀山村4412922023.8
续保
雷汉英檀山村4412442023.8
续保
邓闪闪檀山村115292023.8
续保
张兵檀山村115292023.8
续保
周芳檀山村115292023.8
续保
段文荣檀山村113142023.8
续保
彭俊檀山村4412722023.8
续保
谌启国檀山村225622023.8
续保
刘运才檀山村4416902023.8
续保
刘存兵檀山村4412482023.8
续保
王全荣檀山村113312023.8
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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