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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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或《中 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紫金山村(社区)第十一(九)届村(居)民委员会补选村(居)委会主(委员)1名。
第十一(九)届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4、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5、身体健康,热心为居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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