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店镇紫金山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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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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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营造团结互助的氛围,发挥志愿服务人员在紫金山公益事业中的作用,实现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特成立草店紫金山志愿服务队,经紫金山委员会研究,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建与管理

1.凡有志从事无偿志愿服务工作、服从草店紫金山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履行注册登记手续、接受志愿者培训的人员,均可申请成为本紫金山志愿者。

2.每年召开 1-2 次志愿者大会,协商、讨论、决定志愿服务的工作开展及全年工作安排。

3.志愿服务队在我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完成紫金山委员会和上级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任务,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声誉和形象,开展志愿服务时应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标识。

4.紫金山集体为参与大型活动的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职责

1.不定期到湾组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文明知礼和环保知识,进行文明劝导。

2.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各自特长,为本紫金山群众提供志愿服务,组织捐款、捐物、义务劳动、爱心慰问。

3.为大型赛事、文体活动及其他公益活动提供会场布置,秩序维护、垃圾清理等志愿服务。

4.结对特困户、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及其他有需要的对象,开展邻里守望活动

三、奖惩措施

1.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者,可作为紫金山委员会评选“最美紫金山人”加分项之一。

2.优秀志愿服务者,紫金山委员会可优先向上级部门推荐参加评优表模。

3.对贫困户、困难户家中有参加志愿服务者,可作为优先推选低保和年终慰问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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