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落实方面
具体问题:驻村帮扶责任落实不扎实。一是部分地方驻村帮扶管理制度不健全,对驻村干部培训不及时,没有实现培训全覆盖。二是少数驻村工作队作用发挥不明显,驻村干部入户走访不够经常,对帮扶政策不熟悉,部分监测对象帮扶措施不精准,少数群众对帮扶工作的认可度不高。
整改措施:1.规范驻村管理。完善驻村管理制度,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要,建立驻村工作制度。2.提升政策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大培训力度,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提升驻村工作队员能力水平,全面提升驻村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推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提高为民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责任领导:马超
责任单位:组织办
责 任 人:郝怀华、蔡作栋,各村、部门主要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6月1日前
二、政策落实方面
(一)具体问题:教育帮扶落实不够到位。一是个别地方“雨露计划”政策宣传不全面,补助政策落实不及时。二是乡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少数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没有改造到位。
整改措施:1.加大政策宣传。加强各个学校沟通协调,完成数据比对,确保符合补助条件对象全员认定,并适时开展查漏补缺工作。2.加大经费投入。搞好资金统筹,按规划合理利用资金,积极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责任领导:孙舒莉
责任单位:中心学校、乡村振兴办
责 任 人:刘先秀、各学校校长、各村主要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6月1日前
(二)具体问题:产业帮扶不够精准。部分特色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监测户比例较低,联农带农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1.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带贫主体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提升市场主体带贫减贫积极性,建立贫困户(监测户)与带贫主体稳定利益联结机制。2.发展特色产业。依托恒泰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多个村入股,成立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茶叶收入进行分红,让各村得到收益。
责任领导:罗勇、刘娟
责任单位:农办、乡村振兴办
责 任 人:秦培杰、蔡作栋、各村主要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6月1日前
(三)具体问题: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是脱贫户收入录入不精准。个别地方在核算脱贫户收入时不细致、不准确,导致系统录入数与实际收入有差距。二是台账资料不齐全。个别地方没有务工人员的信息资料,监测对象的帮扶台账资料不全,监测信息系统、档案资料和监测户实际情况不相符。
整改措施:1.夯实基础工作。督促各地组织村“两委”、驻村干部和包保干部组成工作专班对脱贫人口收入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建立台账,确保数据采集精准真实。 2.强化队伍建设。督促各村配齐配强信息员,并强化对信息员的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把握基本业务标准;及时部署监测对象信息核实更新工作,做到档案资料、信息系统、监测户实际情况三一致。 3.加强数据核查。督促各村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系统数据监测,有情况随时报乡村振兴办,更新数据。
责任领导:刘娟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
责 任 人:蔡作栋、各村主要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6月1日前
三、成效巩固方面
具体问题:乡村建设方面。一是部分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存在重建轻管现象。二是有的乡村农村公厕日常管护不到位,缺少配套维护资金。三是部分乡村经济落后,建设滞后,基础设施不完善。四是群众思想观念较为落后,村容村貌整治容易,保持难。
整改措施:1.探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设、管理、维护等持续推进机制,力戒“重建轻管”。2.探索建立公厕管护长效机制。按照“谁建设、谁监管,谁所有、谁管护”原则,明确管护责任主体,确保村级公厕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护。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每年在省级以上投入资金的基础上,县级配套足额资金,保障农村公厕基本运维费用。3.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和谐村组”等创建活动,引导农民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持良好的村容村貌。
责任领导:刘新
责任单位:城建办
责 任 人:谭立芳、各村主要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6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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