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1-4699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随县草店镇
发文字号
〔2021〕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4-17
编辑
审核
张紫梦
中共草店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草店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现将《草店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草店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草店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平安稳定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平安风险系统治理,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化解各类涉稳风险,实现“四个防止”,即:防止发生群体访、防止发生越级进京访、防止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个人极端案件或群体事件、防止发生重大舆情炒作事件,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不划分具体阶段,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重点排查化解以下矛盾纠纷:

1.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情感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大起底大摸排,落实好化解措施。

2.对刑释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和心态失衡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进行大起底大摸排,落实好服务管控措施。

3.对农村滞留务工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因就业压力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大起底大摸排,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对涉众金融、涉军、涉教、涉房、涉山、涉田、涉法涉诉等利益受损人员因上访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大起底大摸排,及时做好教育稳控工作,防止出现进京赴省集访、非访。

5.其他要求排查化解的矛盾纠纷。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动态排查。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坚持党委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充分整合辖区有关资源力量,以村(居)为基本单元,深入组湾和家庭排查矛盾纠纷。村(居)委会要结合“逢四说事”和“访议解”两制融合工作,组织干部、党员、调解员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压实治调主任、网格员排查矛盾纠纷的直接责任,督促治调主任、网格员逐户逐人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全面摸清矛盾纠纷底数,认真梳理登记造册,跟踪化解,息事宁人;镇政法办要坚持每日分析研判矛盾纠纷风险,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中心学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人社中心、卫生院、妇联等单位要全面排查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矛盾风险,切实加强风险研判,及时找准纠纷苗头、风险隐患,并依法妥善化解。

(二)实行多元化解。要紧紧围绕“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要求,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事权匹配、分级负责、多元化解”的工作要求,及时化解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各职能单位作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多元化解机制,做到综合施策、精准化解。对重大矛盾风险,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及时调处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坚持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都要硬,依法调处矛盾纠纷。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履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把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重大问题。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信息互通,通力协作,加强齐抓共管、多元化解,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严防因矛盾纠纷排查不到位、化解不及时引发的个人极端案(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重大网络舆情事件、赴省进京集体访、非访。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每月29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将本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月报表报镇政法办。(联系人:王胜金,联系电话:13597824379)

(三)严格考核奖惩。严格落实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成效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村(居)委会、镇直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在年终考核中实行加分;对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村(居)委会、镇直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并在年终考核中实行扣分;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及时、防范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坚决实行专题督办、“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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