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1-4705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随县草店镇
发文字号
〔2021〕2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7-22
编辑
审核
张小茜
草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草店镇区既有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1〕2号)精神,随县住建局《随县城镇既有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草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草店镇区既有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批复福建自治区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建议,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内容

排查整治覆盖镇区建成区范围内的既有房屋建筑,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危险房屋建筑的排查整治力度。

(一)房屋建筑基本信息。全面排查城镇既有房屋建筑的名称、建设地点、建筑层数(地上、地下分别统计)、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成使用时间、产权所有人(使用人)、基础类型、结构类型、土地性质、建筑用途(原设计用途、现用途)、住宅户数、有无物业管理、二次改扩建情况、外立面形式(是否为建筑幕墙、玻璃幕墙)、建造方式等信息。

(二)违法建设情况。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刻吸取福建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 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9个方面排查重点:

1、未依法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的房屋建筑;

2、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

3、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

4、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

5、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

6、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

7、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

8、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

9、存在第1至8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企业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企业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校核信息等方式,全面排查各类既有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建设、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扩建(装饰装修)、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三)房屋建筑安全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建筑结构安全,主体结构有无明显可见的裂缝、变形、倾斜等缺陷,室内外地坪面是否有沉降、塌陷等情形,是否对已知结构隐患进行过加固处理;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有无年久失修、改变承载结构、未按要求对建筑幕墙外立面等进行维修保养;房屋建筑规范管理,非住宅类建筑是否满足本行业生产经营各项安全管理标准要求等。

二、排查方式

各地人民政府要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统筹部署,加强对城镇既有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人民政府要严密组织,逐街逐栋排查各类隐患问题,确保不漏一个、不留死角。可结合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有效整合力量资源,推动排查整治顺利实施,全面摸清房屋建筑基本情况。

(一)分类排查。严格落实“危急优先”的排查原则,按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未批先建、违规改扩建、未按图施工、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老旧小区、其它房屋建筑的路径排查。以网格为基础,依照排查路径,分行业、分类型,逐项逐个列出清单,有序开展全面排查。

(二)建立档案。对既有房屋建筑,要组织排查人员逐栋清查,建立台账。依托《湖北省城镇房屋建筑信息采集系统》(开发中),建立城镇既有房屋建筑信息档案。对拥有合法产权的要对照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建筑审批各流程档案资料,准确详实记录发现的隐患问题。对未依法审批、未获得合法产权的违法违规建筑,要单独建档,及时上报。

(三)及时整改。对既有房屋建筑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各村及单位要及时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患,并加强日常巡查;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督促安全责任人进行安全鉴定,及时治理;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房屋,应及时报告政府,立即采取依法清人、停用等措施,确保不发生责任性塌房伤人事故;对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房屋,坚决依法予以处理。各地人民政府要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强化动态监管,及时对照问题台账,分行业、分类型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实行销号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6月)。相关村(居)委会及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要求,立即动员部署,并结合当地实际,按属地、行业、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监管职责,确保全县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7-12月)。按照排查整治范围及内容,各牵头单位对全镇区建成区内的房屋建筑开展全面排查工作,收集基本信息并上报,逐步建立全县镇区既有房屋建筑数据档案。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10月-2023年12月)。各地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压实安全责任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全县城镇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深入分析清查整治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责任

(一)各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属地责任,统筹部署实施,推进落实,对辖区内城镇既有房屋隐患排查整治的任务部署、职责、组织实施、资金落实、督促指导、服务保障、制建设负总责。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城镇既有房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督促问题整治,实行销号管理。

(二)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为安全责任人。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其管理单位为使用安全责任人;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屋建筑,实际使用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房屋建筑安全责任人应当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提供有关资料,落实安全隐患整治主体责任。

五、保障措施

    加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城镇房屋建筑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各方了解房屋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增强安全管理意识,提升安全处置能力,争取社会大众的广泛支持,有效化解各类房屋安全风险隐患。严肃问效问责。各村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城镇既有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责任感,强化问题追责。加强督促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对因重视不够、指导督导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彻底、情况报送不及时导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或责任人,将严肃追责,确保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草店居委会、金锣山村、岳家湾村及各镇直部门自2021年7月起,要及时梳理汇总本地隐患整治数据,按月填报《城镇房屋建筑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与月度工作进展情况一并于每月底27日前报送城建办。

草店镇区既有房屋建筑排查整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立芳 188****8758

违法违规查处整改:刘存友 137****1809。

附件:

1.《草店镇房屋建筑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2.《草店镇房屋建筑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3.《草店镇既有房屋建筑基本信息台账统计表》

附件一:

草店镇房屋建筑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罗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杜  伟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员: 周庆军  社会事务办主任

丁奥党政办主任

邹杨寅经济发展办主任

刘存友  村镇服务中心主任

邓华敦  财经所主任

杨光超  国土资源所所长

朱保国  卫生院院长

张志奇市场监管所所长

周建华  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林廷波  林业管理站站长

杨清国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张霞  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朱宗彬  食品所主任

李  海  财保公司主任

蔡加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严  勋  农村商业银行草店支行行长

何祖春  邮政储蓄银行草店支行行长

王  来  供销社主任

刘运良  林业服务中心

黄  杰  供电所主任

刘清武  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魏  峥  电信负责人

王本升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刘先秀  中心学校校长

王顺友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刘子龙  游河沟水管处负责人

徐明义  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陈家德  法律服务所主任

罗  波  水厂厂长

刘合舟  医保中心负责人

沈万清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刘志兰金锣山村党支部书记

刘志勇岳家湾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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