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2、履行农业、畜牧、水利水产、粮食、计生、民政、科技、综治维稳、信访等职责。研究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农业开发规划。
3、履行加挂单位职责。研究拟定行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级政权建设与管理工作、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因体制、编制等因素。随县长岗镇人民政府与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局是一套班子,为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加挂综治办、法治办、防范办、国安办、扶贫办、农办、教育局、农业局、民政局、卫计局、科技局、水利局、招商局、信访局、食药监局、粮食局、武装部、科协、残联等19个单位,业务工作上主要接受对应部门的指导,相关职能与随县、曾都区有工作关系。长岗政府实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公务员编8人,聘用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1297.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42.2万元、其他收入190.75万元、上年结转64.8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297.82万元,按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34.33万元,公共安全5.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89.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20万元,城乡社区20万元,农林水390.50,住房保障18.9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6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性支出144.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7.35万元,资本性支出183.91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42.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明确的口径计算,本年部门公用经费预算总额15.97万元(含公务交通补贴4.97万元),包括办公费1.1万元、手续费0.03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55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劳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以及办公设备购置费0.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4.77万元,因有新增人员。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部门未安排财政拨款的政府采购计划。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15万元,比上年有所减少。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与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公务接待费0.15万元,比上年减少0.1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与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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