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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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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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以及《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020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文件的相关要求,于4月16日对商超、小作坊进行抽样检测,共计抽取14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样品名称

被抽样单位

是否合格

规格型号

备注

有机花菜

赛洋百货超市

合格

散装称重


青西红柿

赛洋百货超市

合格

散装称重


西红柿

赛洋百货超市

合格

散装称重


维他奶

赛洋百货超市

合格

200g/袋


土灶火烧馍

赛洋百货超市

合格

860g/袋


黑芝麻汤圆

赛洋百货超市

合格

400g/袋


四季风水饺

赛洋百货超市

合格

500g/袋


香芋地瓜丸

赛洋百货超市

合格

400g/袋


碱面

赛洋百货超市

合格

2.5斤/袋


散称饺子皮

赛洋百货超市

合格

散装称重


散装稻谷酒

咸宁纯粮酒坊

不合格

散装称重


散装玉米酒

鄂南酒坊

合格

散装称重


猪肉(后座)

赛洋百货超市

合格

散装称重


半边鸭

赛洋百货超市

合格

散装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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