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7) 整改销号公示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23-06-01
  • 【字体: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7)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近年来,湖北省建筑用石材生产行业快速发展,2019年全省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产量较2015年增加719%。督察发现,一些石材开采企业重开采轻修复,生态破坏问题多发。

二、整改目标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饰面用石材矿山管控,关闭矿山积极推进生态修复,新建矿山严格执行绿色矿山标准,在产矿山认真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要求,形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长效机制。

三、整改完成情况

我区是一个以生态旅游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辖区无矿山石材产业。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722-4832198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