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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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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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以及《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文件的相关要求,于6月24日对小作坊、超市进行抽样检测,共计抽取1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1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样品名称

被抽样单位

是否合格

规格型号

备注

酒高粱酒

蔡和炯酒坊

合格

散称


稻谷小麦酒

蔡和炯酒坊

合格

散称


大麦酒

蔡和炯酒坊

合格

散称


大头榨菜

蔡华商店

合格

散称


大麦高粱

混合酒

宋绪勇

合格

散称


玉米二锅头

东方酒厂

合格

散称


小麦烧

东方酒厂

合格

散称


红高粱酒

东方酒厂

合格

散称


鸡蛋挂面

王五粮油店

合格

800g/袋


桥米

王五粮油店

合格

10kg/袋


楚峰大米

王五粮油店

合格

24.5kg/袋


大麦碎米

混合酒

喻致旺

合格

散称


碱面

田海龙

合格

散称


刀削面

田海龙

合格

散称


香油

王永忠

合格

散称


菜籽油

王永忠

不合格

散称


辣椒

蔡华

合格

散称


茄子

蔡华

合格

散称


土豆

蔡华

合格

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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