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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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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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关于

  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的公示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承担了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交办的5个环境问题(全部系共性问题),目前整改任务清单中序号(20)、(26)、(28)、(35)、(46)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具备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反映。

  举报电话:0722-4832198。

  附件:

  1、大洪山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0)整改情况公示
http://www.dhs.gov.cn/uploadfile/2019/1220/20191220105632462.pdf

  2、大洪山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6)整改情况公示
http://www.dhs.gov.cn/uploadfile/2019/1220/20191220105649232.pdf

  3、大洪山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8)整改情况公示
http://www.dhs.gov.cn/uploadfile/2019/1220/20191220105713645.pdf

  4、大洪山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5)整改情况公示
http://www.dhs.gov.cn/uploadfile/2019/1220/20191220105741736.pdf

  5、大洪山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46)整改情况公示
http://www.dhs.gov.cn/uploadfile/2019/1220/20191220105756109.pdf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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