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镇牛羊布鲁氏菌病防控与净化工作,按照《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家畜布鲁氏菌病防控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鄂农发〔2022〕22号)《随州市家畜布鲁氏菌病防控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随农办〔2022〕13号)以及《随县牛羊布鲁氏菌病防控与净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随县动防办发〔202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长岗镇牛羊布鲁氏菌病防控与净化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随县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长岗镇牛羊布鲁氏菌病防控与净化工作方案
(2022-2026年)
为尽快实现我镇牛羊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牛羊布病)全面净化工作目标,确保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随州市2024年度羊布病净化工作报告》要求及市县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镇人间布病发生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落实责任
1.抓好源头防控,推动监测净化。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重点抓好牛羊布病防控,切实消灭传染源,有效防范传播风险。以村(场)为单位,继续实施“落地报检-检测-扑杀-监测-净化”技术路线,有效落实综合防控措施。鼓励牛羊规模养殖场积极开展净化创建工作,通过开展布病净化场、净化区、无疫小区建设与评估,达到以点带面、连片净化的目的。
2.强化技术支撑,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科技引领,推动畜间布病快速鉴别诊断技术和防控模式的探索应用。不断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相协调,注重牛羊布病防控与各项支持政策相衔接,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行动目的
净化指标:全镇畜间布病继续维持低流行率,牛羊养殖场(户)布病净化率达到100%。
宣传培训指标:从事牛羊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相关重点职业人群的布病防控知晓率达到90%以上,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的布病防治知识普及覆盖面达95%以上。
三、组织保障
(一)做好生产调查
对全镇牛羊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动物防疫人员配合各村对范围内牛羊情况逐村逐户进行核查,特别是从外地引种的牛羊和新的牛羊养殖户,了解新进牛羊是否进行落地报检核销和检测,牛羊场基本防疫状况和健康水平,认真填写《长岗镇牛羊生产情况调查表》,报长岗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汇总。
(二)监测净化
以场为单位制定监测计划,坚持分类分区监测。做好日常监测、应急监测和监督监测。日常监测按照未控制区、控制区、稳定控制区、净化区标准分类,在监测范围、比例、频次等方面落实监测措施。应急监测是对生产中的疑似病畜或人间病例的关联畜群开展监测及追溯性调查。监督监测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抽查监测,监测情况作为布病流行现状评估和达标升级管理的重要依据。监测中一旦发现阳性牛羊,对该场群进行全群检测,并开展追溯追踪调查。
(三)疫情处置
严格按照《湖北省布鲁氏菌病病畜扑杀及无害化处理技术要点》扑杀阳性动物,对病畜圈舍环境、集中放牧区域、被污染的场地等进行规范消毒,对扑杀动物、流产物、排泄物、乳、乳制品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阳性率较高的场群原则上整群淘汰。严厉打击贩卖、屠宰染疫活畜、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消毒灭源
要抓住春秋集中防疫时机,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相关场所和人员的消毒防护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对感染布病牛羊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有效切断布病传播途径。指导牛羊养殖场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员、物流隔离和消毒措施,及时对污染场所、用具、物品进行彻底清洗,不断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五)检疫监管
1.严格引种防疫。从镇域外引进牛羊,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审批和《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实施,引进后必须向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进行落地报检和核销,引进的牛羊需进行隔离观察,其间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布病血样采集和送检,合格后方可混群。由于擅自引种不报备或不进行落地报检而导致感染或发病的,对阳性牛羊只进行扑杀并不予补贴。
2.严格产地检疫。建立防疫检疫工作联动机制,利用“湖北智慧兽医”等信息化载体和手段,实现检疫监督全链条信息闭环管理。严格落实调运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制度,实现动物调运起运地、途经地、目的地全程可追溯,建立牛羊及其产品进出台账,记录来源和流向,确保可追溯。
3.严格移动监管。全面实施畜禽运输车辆和人员备案制度,充分运用检疫电子出证平台信息,充分发挥动物防疫指定通道作用。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号要求,除布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净化区、净化场,以及用于屠宰和种用乳用外,禁止从镇外布病疫区等高风险区调入牛羊。外省调入我镇的牛羊必须具备布病实验室检测报告和检疫证明(或检疫证明备注栏中附有布病检测合格说明)方可调入,监督检查中发现未经检疫调入牛羊的,按农业农村部有关检疫规定处理。
(六)净化评估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要求,以规模牛羊场为重点,开展布病净化场、净化区、无疫小区建设,每年建成一批评估一批。优先支持国家级牛羊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休闲观光牧场开展布病净化;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净化区和无疫小区建设,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全面提升养殖环节布病防控能力和区域布病综合防控水平。
(七)宣传培训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应针对不同目标人群,因地制宜,编制健康教育材料,对从事牛羊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门宣传,不断强化防范意识,指导做好消毒、隔离等防护措施。对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熟练掌握采样监测技术。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成立防治重大疫病指挥部牵头的动物疫病净化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统筹指导和推进牛羊布病防控与净化工作。参照县防治重大疫病指挥部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当地防治工作,开展实施效果评估,确保按期实现工作目标。
(二)强化政策保障
将布病防控与畜牧业发展支持政策结合,在统筹安排涉农涉牧项目资金时,优先支持开展布病防控相关工作。
(三)强化技术支持
在牛羊布病防控与净化工作中,要采取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增强自我防控意识。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牛羊布病防控与净化的技术指导、检测、监测及技术培训工作。严格规范牛羊血样采集程序,抽样采样全血3-5ml,采样时牛羊必须上耳标,并认真填写采样登记表,样品编号与耳标号对应。
(四)强化综合防控
严格执行有关检疫监管的规定,加强牛羊流通环节检疫检验。坚持源头把关,坚持全面消毒灭源,对栏舍及周边环境进行周期性定期消毒。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间布病流行病学调查,加强防护知识宣传和防护能力建设,消除对牛羊布病的恐惧心理和认识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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