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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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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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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开2022年度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林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将在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单位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着力对标准、找差距、补短板、定措施,确保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文件精神对标对表、全面得到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在大洪山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里公开了大洪山林业发展中心机关职能、机关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公开2021年部门决算、2022年财政预算等信息;加强对上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向管委会上报送信息28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流程、办理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答复应诉、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答复模板等予以规范。2022年度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依据《条例》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文件,按照管委会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及时申请管委会予以公示。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大洪山林业发展中心作为管委会的直属机构,没有自己的网站,统一按照管委会规定,规范展示各要素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对主动公开内容,大洪山林业发展中心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推动政务公开透明化、公开化,2022年度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大洪山林业发展中心共实施行政处罚4,涉及6人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大洪山林业发展中心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大洪山林业发展中心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大洪山林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机制体制不健全。大洪山林业发展中心作为管委会的直属机构,无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导致很多职能无法行使;二是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相关政策条例学习不足,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理顺工作职责,把信息公开和考核相结合,提高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人员素质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聚焦群众关注的热度,积极提供有分析、有深度、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度,大洪山林业发展中心未产生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度,大洪山林业发展中心未收到和分配建议提案。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大洪山林业发展中心按照管委会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对主动公开事项认真梳理,及时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确保政务公开相关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2年度,大洪山林业发展中心无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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