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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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志愿服务队要坚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2、志愿服务工作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以村为载体,通过多种服务形式开展工作。
3、凡在村内居住、工作的村民、流动人员,愿意参加志愿服务,具有一定的服务能力,均可登记、注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4、开展志愿服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村相关公共行为准则,个人行为道德。
5、志愿服务必须注重维护好志愿者的社会形象,发扬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
6、志愿服务队要不定期到湾组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文明知礼和环保知识,进行文明劝导。
7、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各自特长,为本村群众提供志愿服务,组织捐款、捐物、义务劳动、爱心慰问。
8、为大型赛事、文体活动及其他公益活动提供会场布置、秩序维护、垃圾清理等义务劳。
9、结对特困户、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及其他有需要的对象,开展邻里守望活动。
10、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将志愿服务时长、表现作为评先表优依据。
11、将志愿者基本情况和服务项目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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