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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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居委会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体现与履行享受权利与雁行义务对等原则,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保进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新社区,经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居民公约》,作为全体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
4.积极参加村委会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提倡全民健身运动,见义勇为、伸张正义,遵守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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