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高城镇人民政府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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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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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以及山洪灾害防治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城镇的山洪灾害防御。

1.5 预案审批

(1)本预案由高城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2)本预案有效期从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必要时需进行局部修订。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高城镇国土面积18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7000亩。

2.1.1 河流分布情况

高城镇主要干流为漂水,贯穿高城镇南北,汛期雨季水量充沛,旱季断流。

高城镇主要溪流有石门河、瓦渣河、杨家河、下余冲河、卸河、湛家冲等,雨季和洪水期水大,易形成山洪,旱季水小,支沟无水。

2.1.2 水文气象

高城镇年降雨量960mm,降雨集中在6,7,8三个月,年平均气温8至10℃左右,日夜温差8℃左右,适合农作物生长。

2.1.3 地形地质

高城镇北高南低呈梯形分布,呈典型丘陵地貌,汛期暴雨易形成山洪灾害。

2.1.4 水土流失

高城镇自然植被较好,汛期遇到暴雨,水土流失影响较小。

2.2 经济社会情况

高城镇辖十四个村,总人口3.03万人,耕地面积9090亩(旱地)。全镇以香菇种植及水稻产业为主,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3800元。

2.3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高城镇历史山洪灾害损失成因主要是特大暴雨形成而引起的山洪灾害。

2.3.1 历史山洪地质灾害及损失情况

2010年7月17日,暴雨形成的山洪,受灾人数14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2500亩,倒塌房屋28间,经济损失7250万元。

2.3.2 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

2.3.2.1 成因

(1)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变化大。

(2)森林覆盖率低。由于人为因素,森林资源破坏严重,蓄水保土能力低,一经暴雨,山不保水,水冲土跑,也是发生山洪灾害的一个重要原因。

2.3.2.2 特点

(1)山洪发生时来势猛、消落快、危害大。属典型的丘陵特征,山洪汇流快,来势凶猛,造成沿河两岸百姓房屋、口粮田瞬间消失。

(2)洪涝灾害发生时造成伤亡最主要的原因。地质灾害伴随山洪一同泛滥,造成人员伤亡、房屋、输电、通讯、交通、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严重破坏。

(3)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山洪灾害主要发生于山区,特别是位于暴雨中心的地区,极易导致山洪暴发,形成山洪地质灾害。

(4)来势迅速,成灾快。,溪河密集降雨迅速转化径流,流速大,降雨后几小时即成灾受损,伴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并造成河流改道、公路中断、田地冲淹、房屋倒塌、人畜伤亡等,因此危害性、破坏性很大。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 非工程措施防灾现状及存在问题

山洪灾害,因突发性强,防灾难度大,防范手段落后,缺乏现代科技手段。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来源窄,无有效防灾手段。

2.4.2 工程措施防灾现状及存在问题

防灾工程建设,主要是防灾建设资金不足,无防灾设施,治理效益低,手段落后。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较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3.2 “两区”的基本情况

高城镇灾害点划分为5个危险区:(1)高黄村危险区为:高城卫生院老桥东头,涉及6户24人,发生灾害时,由手工警报器通知危险区内的农户,第一时间内转移到高黄村办公室的安全地带。(2)居委会危险区为:高城卫生院桥西头,涉及4户16人,发生灾害时,由手工警报器通知危险区内的农户,第一时间内转移到高城镇政府的安全地带。(3)大桥村危险区为:七里冲口至幸福村,涉及农户14户62人,发生灾害时,由手工警报器通知危险区内的农户,第一时间内转移到胡建安家的安全地带。(4)新屋村危险区为:瓦渣河小河沟桥东头,涉及3户16人,发生灾害时,由手工警报器通知危险区内的农户,第一时间内转移到新屋村办公室的安全地带。(5)雷家祠村危险区为:石门小河沟桥两边100米,涉及9户32人,发生灾害时,由手工警报器通知危险区内的农户,第一时间内转移到雷家祠村办公室的安全地带。

4 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指挥机构

村设立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和组织本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指导员: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刘俊

组  长:镇党委副书记  李建君

副组长:镇农业办公室主任 刘书辰

下设巡查信息监测队、转移工作队、应急抢险队、保障供给队等四个工作队,每队人数不少于10人。(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4.3)

4.2 职责和分工

指导员、组长:负责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全盘工作,组织实施本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职责落实;根据山洪预警汛情的需要,调配各队人员,协调各队工作,发布人员转移命令、签发调集全镇抢险物资器材和全镇总动员令;请示上级政府调用抢险队伍、医疗救护及物资支援;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副组长:负责山洪灾害危险区和警戒区的监测和洪灾抢险,随时掌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动态;落实组长发布的防御抢险等命令,指挥群众安全转移、避灾躲灾。 

巡查信息检测队:负责对县防指、镇防指、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传递;负责本镇雨量、水位站点的降雨量、水位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的各类水利工程状况及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等迹象,暴雨洪水预报预警和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反馈信息,并按组长的命令发布预警、报警信号。

转移工作队:在接到组长下达的转移命令后,各转移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危险区、警戒区内的人员和财物,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群众转移结束后转移队转入工程抢险。

保障供给队:负责临时转移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负责保障抢险物资、设备供应,转移后群众、财产的清点保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抢险队:险区未出险前,协同转移队转移危险区、警戒区内的群众。在出现险情等紧急情况时,听从命令进行抢险救灾。

4.3 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组织机构包括镇指挥部成员,各工作组人员,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负责人以及抢险人员等的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开通,随时保持联系。

5 监测预警

5.1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1)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本地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降雨量等,分析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为:日雨量达到100mm以上或连续大雨三天累计降雨量达到200mm以上的时段,为雨情临界值。此时,土体水分过度饱和,重量加重,摩擦力减少,容易发生崩塌、滑坡及泥石流。

(2)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情况,分析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及变化情况;有的河流可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

5.2 实时监测

汛期每日监测一次,做好记录,汛期结束,20天监测一次,突发性灾害点,专人负责,监测员及时将监测情况报告镇防汛办。

5.2.1 监测内容

地质灾害点主要对地陷点定点监测,对裂缝定时监测,对灾害性天气及时预警,做好防范,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水位设防及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5.2.2 监测要求

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5.2.3 监测系统的设立

为了提高监测水平,加快监测工作,全镇建设自动雨量站3座,简易雨量站10座,8座小型水库均设置有雨量监测设施。提高监测水平和质量。漂水河定点监测,石门小河沟定时监测,瓦渣河小河沟定时监测。每半个月将监测情况报告防汛办,并做好监测记录。

5.3 通信

本镇预警预报的通信方式选择铜锣鼓号、电话和人工警报器等。

按照经济、实用的原则,利用现有通信设备条件,建立多层次山洪灾害监测信息、警报等的传输和信息反馈通信网络。山洪灾害防御预警系统信息传递示意图5.3-1。

图5.3-1 山洪灾害防御预警系统信息传递示意图

5.4 预报预警

5.4.1预报内容

预报内容包括气象预报、漂水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县气象局发布,漂水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县水利湖泊局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县国土资源局发布。

5.4.2预警内容

预警内容包括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堰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5.4.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堰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5.4.4 预警发布及程序

5.4.4.1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按表5.4-1进行判别。

表5.4-1             预警级别分类表

判别要素 

预警级别

Ⅰ级

Ⅱ级

Ⅲ级

满足下列条件其中之一即可

实测连续降雨

1h

80mm

50mm

25mm

3h

100mm

80mm

50mm

24h

150mm

100mm

80mm

过去48h出现连续性降雨,且累计雨量达到100mm以上,如果出现连续出现降雨按表5.4-2进行判别。

表5.4-2       预警级别分类表

判别要素 

预警级别

Ⅰ级

Ⅱ级

Ⅲ级

满足下列条件其中之一即可

实测降雨

1h

50mm

38mm

25mm

3h

75mm

50mm

38mm

24h

100mm

75mm

50mm

5.4.4.2 发布流程

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按照县→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村级预警发布流程见图5.4-1。 当村的所有通信手段与镇、县失去联系时,根据降雨量和水位情况由村防御工作组指导员、组长发布启动预案命令;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图5.4-1  村级预警发布流程图

5.4.5预警方式

镇级预警主要以电话为主要预警设备,预警级别如下:

Ⅱ级预警: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大暴雨时为山洪灾害的危险预警,称为Ⅱ级预警;

Ⅰ级预警:降雨量达到100mm和发布特大暴雨信息为Ⅰ级预警。

Ⅱ级预警发布到信息员,Ⅰ级预警由信息员及时通知到险区农户,并做好安全转移的准备。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原则

(1)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执行转移命令的人员在请示组长同意后可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2)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

(3)安置点应安全可靠,在暴雨或大暴雨情况下,不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保证所有避洪人员安全的同时,基本保证各项临时的生活所需。

(4)当发生险情且各转移队与上级失去联系,应该独立和果断地应付突发事件。

6.2 人员避洪避险梯度转移方案

在山洪灾害发生时,人员的转移避洪避险实行梯度转移方案,按危险区、警戒区分为两级:

(1)一级转移

一级转移对象原则上是危险区域内的所有人员。一般汛情或险情受到生命安全威胁的人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山塘水库下游、一般洪水风险线以内受淹的危险区人员安排转移。

(2)二级转移

二级转移对象原则上是在警戒区域内的人员。随着汛情或险情的发展,使得这一区域内的人员安全威胁增大,有必要做出撤离或转移的人员。如处于临时工棚、危房、大洪水风险线以内的人员,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和病险山塘水库下游的人员需转移至安全地点。有出现泥石流、山洪可能地区的人员密切注意情况变化,并做好紧急转移准备。

6.3 转移方案

根据转移原则制定“两区”的人员转移方案见附表。   

6.4 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村、组干部分片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1)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

(2)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3)抢险救灾的准备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

7.2 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3)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8 安全防范

8.1 汛前检查

汛前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

(1)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

(2)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3)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8.3 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本预案,必须严肃各项纪律,确保预案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严肃报灾纪律,及时报告灾情

山洪灾害发生后,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要及时对本辖区内的灾情进行调查核实,按时逐级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错报。

(2)严肃职责纪律

一般情况下村山洪防御工作组负责人应到岗指挥;紧急情况时,村山洪防御工作组领导班子应到岗指挥,严禁临阵缺岗。村党支部、村委会各成员要按本预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职责分工履行职责。

(3)严肃紧急转移纪律

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预案的要求分组、分片、分区域履行职责,确保紧急转移灾民安全转移。转移时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孕幼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严禁争先恐后、不服从指挥。严禁在转移线路上搭建任何影响通行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严禁破坏安置地点的正常使用。

(4)严肃灾民安置纪律

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本预案的要求,保证灾民顺利安置,确保灾民有衣穿有饭吃。严禁将救灾款物挪作他用。

(5)严肃抢险救灾纪律

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本预案的要求,当灾情发生后,迅速组织人员及救灾物资在规定时间内赶赴救灾现场,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实施抢救。

(6)严肃预报预警纪律

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本预案的要求熟悉预报预警各临界状态,并适时发布警报。

(7)严肃其他纪律

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推诿和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有关单位追究责任。

9 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高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管理,报随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9.2制定和解释

本预案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预案发布前有关规定与本预案相抵触的,以本预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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