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督导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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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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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压实各级疫情防控责任,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3月25日,镇纪委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我镇辖区3个超市和3个药店进行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商超情况

1.新生活超市:无洗手液;无消毒登记;无行程码标识;无体温登记台账、无空调清洗消毒记录。

2.顺泰仓储:从业人员未戴口罩;体温登记台账和消毒登记台账未按规定落实记录;无应急预案;健康码标识被遮挡,无特殊人群登记台账;消毒台账不齐全。

3.顺泰辰昌:无应急处置区;无应急预案;无行程码标识;无一米线;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结果手机查不出来。

二、药店情况

1.康利药店:从业人员未戴防护手套;无一米线。

2.回春药店:无应急预案;体温检测台账登记每天少于两次;进入药店人员未按规定戴口罩;无一米线;未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和手套。

3.康复药店:未按规定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无一米线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以上问题暴露出我镇部分商超、药店思想麻痹大意、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实不细等问题,与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所差距。针对以上问题,行业部门要切实扛牢行业主管职责,盯紧薄弱短板、重点场所,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

(二)迅速整改。请镇经济发展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督促以上商超、药店于3月31日前整改到位。整改情况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监督执纪组(镇纪委)。

(三)强化督办。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复杂,不容半点马虎。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督办的频次和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将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中共高城镇委员会办公室

高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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