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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湾村三级财政资金发展集体经济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12-23 15:53 信息来源:白鹤湾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白鹤湾村位于淮河镇东部,区位优势较为明显,为充分利用好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发展集体经济,经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采取股份制经营方式,筹资200万元,建设养牛场。

       二、建筑规模:建设牛舍1栋、面积900平方米,建设青贮池2座,饲料仓库1栋,面积256平方米,建设化粪池1座。

       三、投资方式:村集体投资50万元(三级财政资金)入股资金150万元,共股本100股,即2万元1股(村干部入股资金5万元,共计20万元,吸纳社会资本130万元)。

      四、分红办法:每年将牛场纯利盈的90%按股分红,剩余10%作为扩大再生产或备用金。

      五、牛场经营管理办法:有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任厂长、实行厂长负责制,在安排一-名村副职干部管理账目。

      六、若牛场经营中,因市场行情或疫情出现损失,按股承担亏损费用。

      七、 以上方案为试行,若在经营中需要补充或调整,由投资各方另行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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