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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淮河镇高庄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随县高庄向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为切实做好高庄村村民委员会公益性公墓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高庄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高庄村七组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承包方式:工程为全包工程,由乙方负责组织完成。
二、工程建设内容:1、土地平整;2、硬化步行道;3、墓穴安装;4、修建排水沟;5、种植草皮;6、栽柏树。
三、工程技术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和管理,使用材料必须甲方质量要求。
四、质量标准:墓穴为大理石天然色,墓盖墓碑为大理石染色。
五、合同价款:10万元
六、付款方式:乙方竣工经甲方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甲方:随县淮河高庄村村民委员会法人代表:
乙方:随县高庄向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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