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店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情况公告
根据《龙凤店村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经淮河镇包村干部、包村部门及龙凤店村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组成的清产核资小组实地清查核实,截止到2019年2月26日,龙凤店村集体资产情况如下:
一、经营性资产:0。
二、非经营性资产:3933992.26元。
三、资源性资产:2769.65亩。
村民对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 7 日内(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4日 17:30前),以本人签名的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提出,逾期视为认可。
特此公告。
龙凤店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19年2月27日
龙凤店村清产核资报告
根据龙凤店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安排,我们于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2月27日对龙凤店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及的全部资产进行清查和核资,现将有关情况和结果报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目的
全面摸清我村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和使用情况,负债的分布情况以及集体净资产金额,明晰资产权属,为我村资产量化和股份制改革提供依据。
二、清产核资人员
领导小组: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第一组长:姜从林 淮河镇政府 武装部长
组 长:马远全 龙凤店村 书记
副 组 长 :吴 斌 龙凤店村 主任
成 员:李居忠 供销社 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
李 昕 文化站 驻村工作队队员
王正军 镇 府 镇党政办人大副主席
王守军 龙凤店村 财经委员
彭胜霞 龙凤店村 计生委员
何 超 龙凤店村 治保委员
工作专班:
一组组长: 彭胜霞 成 员:刘永国 梅行忠
二组组长: 彭胜霞 成 员:刘玉明 黄登益
三组组长: 彭胜霞 成 员:陈付昌 明道清
四组组长: 何 超 成 员:曹德金 陈光友
五组组长: 何 超 成 员:王先伍 王长成
六组组长 : 何 超 成 员:王守俭 王守金
七组组长: 何 超 成 员:黄中成 黄中亮
八组组长: 彭胜霞 成 员:吴吉付 徐加国
九组组长: 吴 斌 成 员:余启东 王德良
十组组长: 马远全 成 员:夏昌缙 郭珊勤
十一组组长: 吴 斌 成 员:谢永树 王守定
十二组组长: 吴 斌 成 员:杨治和 彭国彦
十三组组长: 吴 斌 成 员:孙建明 唐平志
十四组组长: 王守军 成 员: 王守明 赵家怀
十五组组长; 王守军 成 员; 夏相刚 甘万兵
十六组组长: 王守军 成 员: 夏昌德 夏相敬
十七组组长: 王守军 成 员: 王修权 夏昌义
三、清产核资范围
本次清产核资范围包括龙凤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四、清产核资基准日
本次清产核资数据截止到2019年2月26日
五、清产核资依据
此次清产核资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鄂发[2017]17号)、《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随发[2018]2号)和随县淮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河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为依据,全面开展我村清产核资工作。
六、清产核资过程
本次清产核资按照“三资”清查、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公示审核的程序进行。
七、清产核资结果与结论
经过清查和核实,截至2019年3月4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情况如下:
(一)经营性资产
我村全部经营性资产总额账面值为0元,核实为0元,较账面值增加(或减少)0 元。
(二)非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核实为3933992.26元。
(三)资源性资产
我村集体资源2769.65亩。其中,经营性资源 处 亩;
公益性资源 处 亩;福利性资源 处 亩;
“四荒”资源 0 处 0 亩。
龙凤店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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