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务公开
龙凤店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0 16:31 信息来源:龙凤店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龙凤店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情况公告

根据《龙凤店村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经淮河包村干部包村部门及龙凤店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组成的清产核资小组实地清查核实,截止到2019226日,龙凤店村集体资产情况如下:

一、经营性资产:0

二、非经营性资产:3933992.26

三、资源性资产:2769.65

村民对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 7 日内(20192272019年34  17:30前),以本人签名的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提出,逾期视为认可。

特此公告。

龙凤店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19227


龙凤店村清产核资报告

根据龙凤店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安排,我们于20181016日至2019227日对龙凤店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及的全部资产进行清查和核资,现将有关情况和结果报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目的

全面摸清我村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和使用情况,负债的分布情况以及集体净资产金额,明晰资产权属,为我村资产量化和股份制改革提供依据。

二、清产核资人员

领导小组:

       工作单位      职务

第一组长:姜从林 淮河镇政府    武装部长

   长:马远全     龙凤店       

副 组 长 :吴 斌      龙凤店村        主任

    员:李居忠      供销社      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

 昕      文化站      驻村工作队队员

          王正军        府      镇党政办人大副主

王守军      龙凤店村     财经委员

彭胜霞      龙凤店村     计生委员

        龙凤店村     治保委员

工作专班:

一组组长:  彭胜霞         员:刘永国  梅行忠

二组长:彭胜霞        员:刘玉明  黄登益

三组组长  彭胜霞         员:陈付昌  明道清

四组组长             员:曹德金  陈光友

五组组长:    超          :王先伍  王长成

六组组长  超           员:王守俭  王守金

七组组长:    超           员:黄中成  黄中亮

八组组长:  彭胜霞          成 员:吴吉付  徐加国

九组组长:  吴 斌           成 员:余启东  王德良

十组组长:  马远全          成 员:夏昌缙  郭珊勤

十一组组长: 吴 斌          成 员:谢永树  王守定

十二组组长: 吴 斌          成 员:杨治和  彭国彦

十三组组长: 吴 斌          成 员:孙建明  唐平志

十四组组长: 王守军        成 员: 王守明 赵家怀

十五组组长;  王守军         成 员; 夏相刚  甘万兵

十六组组长: 王守军         成 员: 夏昌德  夏相敬

十七组组长: 王守军         成  员: 王修权  夏昌义

三、清产核资范围

本次清产核资范围包括龙凤店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四、清产核资基准日

本次清产核资数据截止到2019226

五、清产核资依据

此次清产核资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鄂发[2017]17号)、《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随发[2018]2号)和随县淮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河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为依据,全面开展我村清产核资工作。

六、清产核资过程

本次清产核资按照“三资”清查、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公示审核的程序进行。

七、清产核资结果与结论

经过清查和核实,截至201934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情况如下:

(一)经营性资产

我村全部经营性资产总额账面值为0元,核实为0元,较账面值增加(或减少)0元。

(二)非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核实为3933992.26

(三)资源性资产

我村集体资源2769.65亩。其中,经营性资源    亩;

公益性资源    亩;福利性资源    亩;

“四荒”资源 0  0 亩。


龙凤店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19226


村民意见箱
湖北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