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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巩固我村已脱贫户的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防止监测对象和低收入脱贫户人口发生致贫、返贫风险,根据淮河镇人民政府下发的文件{淮政发【2023】12号}要求,按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自主发展的产业。经村两委会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对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自主发展的种植、养殖产业实施奖补,奖补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经入户调查统计,我村奖补对象人口共计28人(其中包含低收入已脱贫户17人,三类监测对象11人),共有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00元。结合有关规定并经过村两委会、和党员村民代表评议会议决定,按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自主发展的各项产业进行奖补。
二、监测对象及低收入人口自主发展产业的情况:2023年,我村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发展8户产业有:种植水稻共计41亩;养殖家禽170只,牲猪6头。
三、产业奖补办法:按照种植水稻、种养植业每亩奖补200元;养家禽每只奖补20元;牲猪每头400元水稻41亩8200元家禽170只3400元牲猪6头2400元共计奖补14000元。
四、本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多劳多奖,不劳不奖。
淮河镇亮子河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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