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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子河村2021年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方案
亮子河村共建有光伏扶贫电站2座,一座50kw、一座100kw,截至2021年6月光伏收入共有15万元,根据《湖北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办法》,经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特研究制定本次光伏收益分配方案。
一、将收益10万元的60%(6万元)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性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光伏电站的运维费。1、本村2021年设公益性岗位10个,分别为保洁员5个、护林员3个、护河员1个,易地搬迁点管理员1个,公益性岗位工资按月发放,15个公益岗位全年共计发放工资5万元;2、计划将1万元用于小型公益性事业建设机械费用,比如村内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3、光伏电站的运营维护费用3500元。
二、将光伏电站收益的40%(4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用于购买垃圾桶,国道沿线种植花草用人工及机械费用 。以上收益资金分配方案由村民代表会议议定。
淮河镇亮子河村民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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