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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子河村清产核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11:25 信息来源:亮子河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根据亮子河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安排,我们于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2月27日对亮子河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及的全部资产进行清查和核资,现将有关情况和结果报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目的

全面摸清我村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和使用情况,负债的分布情况以及集体净资产金额,明晰资产权属,为我村资产量化和股份制改革提供依据。

二、清产核资人员

领导小组:

       工作单位       职务

第一组长:陈光友  淮河镇政府     

    长:邢运理      亮子河        书记、主任

组 长 :黄子恒      亮子河   财经委员

    员:张楚勇     广电    第一书记

赵小年      亮子河    纪检委员

陈云霞    亮子河     计生委员

三、清产核资范围

本次清产核资范围包括亮子河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四、清产核资基准日

本次清产核资数据截止到2019年2月26日

五、清产核资依据

此次清产核资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鄂发[2017]17号)、《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随发[2018]2号)和随县淮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河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为依据,全面开展我村清产核资工作。

六、清产核资过程

本次清产核资按照三资清查、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公示审核的程序进行。

七、清产核资结果与结论

经过清查和核实,截至2019年3月4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情况如下:

(一)经营性资产

我村全部经营性资产总额账面值为0元,核实为0元,较账面值增加(或减少)0 元。

(二)非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核实为1855533.72元。

(三)资源性资产

我村集体资源2382.65亩。其中,经营性资源    亩;

公益性资源    亩;福利性资源    亩;

四荒资源 0  0 亩。

亮子河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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