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亮子河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安排,我们于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2月27日对亮子河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及的全部资产进行清查和核资,现将有关情况和结果报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目的
全面摸清我村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和使用情况,负债的分布情况以及集体净资产金额,明晰资产权属,为我村资产量化和股份制改革提供依据。
二、清产核资人员
领导小组: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第一组长:陈光友 淮河镇政府
组 长:邢运理 亮子河 书记、主任
副 组 长 :黄子恒 亮子河 财经委员
成 员:张楚勇 广电 第一书记
赵小年 亮子河村 纪检委员
陈云霞 亮子河村 计生委员
三、清产核资范围
本次清产核资范围包括亮子河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四、清产核资基准日
本次清产核资数据截止到2019年2月26日
五、清产核资依据
此次清产核资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鄂发[2017]17号)、《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随发[2018]2号)和随县淮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河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为依据,全面开展我村清产核资工作。
六、清产核资过程
本次清产核资按照“三资”清查、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公示审核的程序进行。
七、清产核资结果与结论
经过清查和核实,截至2019年3月4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情况如下:
(一)经营性资产
我村全部经营性资产总额账面值为0元,核实为0元,较账面值增加(或减少)0 元。
(二)非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核实为1855533.72元。
(三)资源性资产
我村集体资源2382.65亩。其中,经营性资源 处 亩;
公益性资源 处 亩;福利性资源 处 亩;
“四荒”资源 0 处 0 亩。
亮子河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19年2月26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