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河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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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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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2〕27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民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审计厅 省扶贫办 湖北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和《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民政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审计局 县乡村振兴局 县金融办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随县财文【2022】9号文件要求,结合目前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决定在全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淮河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省纪委决策部署、省财政厅和县财政局工作要求,坚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的,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资金的“黑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消除政策落实“中梗阻”问题,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申请简便、取用方便,推动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提升实效。

一是统一部署,全面实施。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由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办、各相关部门、各村(居)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二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专项治理“回头看”  工作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协调,各办、各相关部门、各村(居)委会按职能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所管理分配惠民惠农资金的清查,共享有关信息,加强协作配合,重大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会商研究,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标本兼治,建章立制。针对惠民惠农政策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全面排查基础数据收集、政策实施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完善惠民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

2020-2021年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下同)“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突出问题,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重点包括:

(一)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应通过“一卡通”发放而不采用“一卡通”发放、该直发而又进行“二次分配”等问题;

5.政策清单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或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等问题;

6.补贴资金发放各办、各相关部门、各村(居)委会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补贴资金绩效不明显等问题。

(二)“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代理银行过多过滥,代理银行未按照湖北银保监局要求选定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三)违法违规问题

1.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问题;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的问题。

专项治理“回头看”内容根据中央要求适时进行调整。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补充专项治理“回头看”内容。

(一)镇政府牵头统筹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负责专项治理“回头看”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数据汇总、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各办、各相关部门、各村(居)委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查找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补贴基础信息等方面问题,修订完善相关补贴政策制度,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访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三)镇纪委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负责对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集中排查一批惠民惠农领域问题线索。向相关部门提供、移送监督发现涉及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相关问题。

(四)镇金融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代发金融机构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违规收费、违规代办、冒领补贴等违规问题线索,报镇纪委查处问责。本地“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负责对自身履约情况、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发放信息反馈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对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存在违规收费、违规代办、冒领补贴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及时反馈资金打卡发放数据资料。

(五)各办、各相关部门、各村(居)委会负责按《随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实施细则》(随县财文〔2019〕21号)工作要求及全县公开招标确定的“随县农商行为‘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招标结果,确定本区域农户开设的“一卡通”账户并负责更新;建立相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基础数据台账;履行责任,督促“一卡通”银行卡(存折)发放到人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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