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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集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02 15:47 信息来源:鲍集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经村委会提议,村民代表讨论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决定对鲍集二组(原周家山四组)部分到期山场、堰塘进行公开处置。为显示公开、公正、公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标物的数量为原周家山四组王林塆、邱家塆,橡塆、井字塆、张仕塆、庹家塆等8处山场及几处堰塘,处置方式为竞价承包。

二、经营期限为15年,即自2022年3月1日至2037年3月1日。

三、竞标物的底价以村民代表会议议价为准。

四、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原周家山四组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村民,于2022年2月19日12时00分前到村委会报名,并筹集山场、堰塘竞标保证金:王林塆20000元、张仕塆、邱家塆分别为10000元,新堰及车家湾两处杉山为1000元,其余山场为5000元,邱家塆大堰、王林塆水库为1000元,其余堰塘为300元。

五、为加强山林管理,提高承包者护林、育林之责任,本竞标底价中含2022-2029共七年的天然林停伐保护补贴资金,2030年后若天然林保护补贴政策不变,村依据天保林政策上调承包人承包金,承包金收取后2030年-2037年的天保林补助资金归承包人所有,若承包人不接受上调承包金,拒绝补交,2030年-2037年的天保林补助资金归村集体所有。2030年前若天保林政策发生变动,村委会则要据实调整承包人现交承包金,及时按合同约定返还天保林补助款。按照甲、乙双方的约定,村委会应自2022年起分年将该片山场的天然林保护补贴款打入承包者账户内(山场面积以林权证为准)。

六、在经营期限内,竞标物若被国家征占用,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地面附属物补偿款为承包者所有。

七、有意竞标者,请带本人身份证及竞标保证金于2022年2月21日上午9点前到村委会办公室参加竞标。

八、竞标结束后,未中标者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中标者所交纳的保证金抵作等价承包金。中标者必须在15天内全额交清承包款,否则视为放弃承包权,村委会有权将该竞标物另行处理,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此公告!

洪山镇鲍集村民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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