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多领、冒领、骗取养老金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全面清理核查待遇领取人员是否存在死亡、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服刑或重复领取保险待遇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 107号)文件规定,根据《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实施方案》安排,从2024年1月1日起,对全县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全面推行线上资格认证,确保居民养老待遇正常发放。
一、认证对象 196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
二、认证时间
196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年的1月至5月认证。
196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在生日月份的次月起认证。
三、您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认证:
(1)微信“湖北12333”公众号: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12333”-→点击左下角“微服务”进入“服务大厅”→资格认证栏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视频读取数字认证。认证完成后,可通过“资格认证结果查询”查询是否认证成功。
(2)支付宝“湖北智慧人社”:支付宝首页搜索“湖北智慧人社”>点开湖北智慧人社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在资格认证栏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本人身份验证”或“帮亲友进行身份验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人脸识别认证。认证完成后,可通过“资格认证结果查询”查询是否认证成功。
(3)特殊情况资格认证另行处理。
四、认证结果处理
拒不参加资格认证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资格认证,依据有关规定,停发养老金待遇。待资格认证完成后,次月恢复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
随县居保局稽核科咨询电话:0722-356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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