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见箱
湖北政务服务网
1、根据《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经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我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3 人(其中必须有1名女性)共4 人组成。
2、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各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由各组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会议直接提名,产生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候选人。
3、提名产生候选人的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4日。
4、投票方式:由全体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按照村民委员会职位设置等额提名,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统一唱、计票,按照提名得票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正式候选人。
5、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在选举日10日前按提名职务和提名得票多少的顺序(票数相同的以姓氏笔画为序)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被提名人不接受提名的,应当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候选人出现缺额的,按照提名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
茅茨畈村村民选举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