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城镇对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一,租赁补贴标准。低保家庭由原来的4.95元/人/月/平方,提高到6.3元/人/月/平方,低收入家庭由原来的3.5元/人/月/平方,提高到5.4元/人/月/平方。
二,保障面积标准。将原来的14平方/人调整为:1人及2人家庭按30平方,3人家庭按45平方,4人及以上家庭按60平方发放补贴(家庭成员名下的自有住房面积,在计算补贴时予以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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