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随县洪山镇周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全称):车子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新建泵站项目,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泵站,建设地点:周家湾村六组
建设内容:1、PE塑料管1140米,2、三通管3个,3、闸2个,4、安装管子15天,5、电机及配套设施,6、电机安装费10天,7、配电柜1个,8、打过路眼10米。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7日,竣工日期:2023年11月27日,合同工期为11天。
三、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管道保持标准直线和弧度,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四、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五、双方责任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及业务允许的范围内,保证工程质量,负责本工程的材料采购和保管,不延误工期,完成施工要求。2、文明施工,安全第一,本项目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3、工程完工后向发包方提出验收申请,已竣工的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要求负责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子以修复。4、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限期整改直至工程完全达标。七、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即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若单方违约,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 (盖章)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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