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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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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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12]16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随县洪山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县办文[2013]14号)等文件精神,镇政府于2014年5月成立了随县洪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规定编制8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成立之初,执法局共有干部职工8人,目前,因工作业务需求增加至18人,其中有编制人员4人、乡改人员10人(含军转3人)、临时聘请人员4人。受县直有关部门(执法主体)委托主要承担镇范围内城市管理、规划巡查、环境卫生、农业、经信、水利、环保、市政、燃气、自来水、园林绿化、路灯管理等行政综合管理和执法监督处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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