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明等委员:
您提出《关于村(居委会)法律顾问(法律宣传员)应落到实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您提出的提案很好,也很重要。我县全面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推进我县法制建设等均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先后两次在全县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布置了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组织全体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全员参入,积极协助县委政法委,强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按照省。 市相关要求,2015年底全县完成了 383个村(居)委会聘清法律凤向达到1022个党政企事业单位蒋请法律顾问达到50%的目标任务,为我县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开创了局面,奠定了基础。因爱资金保障弱、服务人员少、监管难度大,联动机制不建全、各地重视程度不等原因影响, 您在提案中反映的广大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法律宣传不到位、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明显等现象的确存在,针对上述现象和问题,为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提升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把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深入农村,今年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确保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落到实处:
一、常抓不懈夯实基础。一 是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各地、各部门对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高重视度,打好思想上的基础,使各地、各部门明确了为什么要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具体做什么?单位和法律顾问双方有什么责任?法律顾问怎么用等问题;二是在适时、顺势地对法律顾问制度进行提档、升级,积极建言建策,确保运行有序。三是注重引导法律顾问工作,公示县内具备担任法律顾问资格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相关信息,使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择法律顾问,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顾问单位,真正做到自主双向选择。
二、加大法律宣传力度。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我们将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和不足,科学编制随县“七五”普法工作规划, 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农村法律宣传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采取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开办法治夜校、打造农民法治文化广场等形式,向干部群众普及法律常识,提升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三、积极争取资金保障。为切实解决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经费,不增加基层负担,我们配合县委政法委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县级财政己将2016年法律顾问制度资金4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为法律顾问制度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强争取力度,力争县级财政逐年提高法律顾问制度保障资金。
四、加强监管建立联动机制。在抓好“建”的同时,更注重“管”和“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宣传法律,调解矛盾,维护稳定,协助村委会事务,增强民主管理,依法行政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并逐步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农村与法律顾问的联动,使法律顾问制度最大限度发挥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基础,合力推动形成行止有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促进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行和作用发挥。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县法治建设(法律顾问)工作的关心和厚爱,欢迎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 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三个随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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