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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和监督 发布日期:2021-12-16 13:09 信息来源:柏树岗居委会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民主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民主理财”组织或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立固定的“村务财务公示栏”。 “民主理财”组织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参与村两委会的重大决策,监督检查“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制订本村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调整预算方案和财务事项决策;

(三)定期审核村级财务收支,否决不合理收支事项,并对合理收支票据由监督委员会成员签署“已审核、属实”字样,确认入账;

(四)监督本村定期公开财务收支、公布财务预算、决算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五)参与制订村组集体固定资产购置方案、资产资源的处置方案,合理确定集体资源的生产经营方式;

(六)参与村内公益项目建设决策,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方案;

(七)监督村组集体的资产租赁、资源发包和工程项目建设是否按招投标程序公开招标,有无暗箱操作;

(八)监督检查村组集体资产租赁、资源发包合同的履约情况,督促村委员及时兑现合同约定的租金或承包款,确保资产增值资源增效;

(九)全程监督集体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确保工程质量过硬,工程款结算合规;

(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村组集体“三资”管理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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