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的主要内容: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财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进入防火期以来,全镇气温偏高,天干无雨,森林火险等级递增,多年封山有林,使全镇林地内的枯枝杂草可燃物异常丰富,森林火险指数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更加严峻,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全镇森林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致信您,请您参与保护生态,主动融入森林防火大格局,作出新贡献。
要学法懂法,依法管理,文明守法。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不履行防火责任的,对个人处500元~5000元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5万元罚款。《条例》加大了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的处罚额度,在森林防火期内的森林防火区,对野外用火的个人处200元~3000元罚款、单位处1万元~5万元罚款,酿成30亩以上森林火灾或者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您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规定,既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保护我们每个公民切身利益的根本举措。
要警钟长鸣,常记于心,管住火源。我镇将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确定为森林防火关键期。在森林防火关键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界500米范围内,为我县森林防火区。在防火区内严格做到“十个不准”。不准烧荒积肥、烧田埂杂草和树枝树叶:不准上坟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区吸烟:不准在山上狩猎、烧火驱赶野生动物: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照明行路: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不准见火不报、不救: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固定设施和宣传牌。
要广泛发动,人人参与,守护森林。“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与“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请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自觉做一名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和“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的倡导者: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林区巡护人员管理,切莫因吸一支烟、烧一炷香、放飞一盏孔明灯、点燃一挂鞭炮等行为烧了一片森林,毁了一个家庭。我们将对造成森林火灾责任人坚决执行“四个不放过”即(火灾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火灾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各种违反《护林防火戒严令)行为,还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治安拘留,镇民朋友对野外违法用火以及酿成森林火灾的违法行为,有制止、检举、报告的权利和义务,查证属实给予适当奖励。希望得到您的大力支持。
广大镇民朋友们、父老乡亲们:“建设生态文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你我同行,善作善成,自觉践行保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自觉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保护绿色家园,为建设山川秀美新漫潭、新随县做出自己应有贡献!
举报电话:0722-4796310、4796311
随县澴潭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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