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根据2021年湖北省政府的批复和随州市政府相关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24年3月20日零时起,在全县前城实施火葬,遗体火化后骨灰一律进公墓或骨灰堂,严禁私自违规建造坟墓.严禁散埋乱葬.严禁散葬乱葬.严禁骨灰装棺再葬.严禁遗体运离本行镇区域土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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