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公示公告
给鱼塘主的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2-07-25 12:24 信息来源:汤畈村 审核:张小茜 字号:[ ]

全市各鱼塘主:

近年来,因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垂钓,引发了大量因触电导致人身伤亡的事故。为排查安全隐患,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各鱼塘主应履行的义务告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工艺或管理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鱼塘承包)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鱼塘主)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电力设施保护区:指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各向外侧水平延伸一定距离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四、鱼塘上方及四周应该在醒目位置装设“高压线下、禁止钓鱼”警示牌,鱼塘主应该主动维护警示牌完好,避免丢失或者被盗,并主动向钓鱼者进行宣传。

五、鱼塘上空或四周有架空电力线路的,各鱼塘主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坚决阻止钓鱼者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垂钓。

六、如因鱼塘主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未有效阻止垂钓者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垂钓,造成垂钓者触电受伤或死亡的,由各鱼塘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希望全市鱼塘主积极配合、大力支持,防止钓鱼触电事故发生,避免给各鱼塘主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特此告知

村民意见箱
湖北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