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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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1、根据《湖北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相关内容,对于重复参加城乡养老和企业职工保险人员领取养老金,目前先采取以下处理方法:职工保险到龄未交齐保费之前(年满60岁,职工养老保险没有交到15年,但确定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以后按照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不可以领取城乡养老金),否则大数据比对出来之后,领的城乡养老金要全额追回。(县城居保局每月会进行一次数据比对,并及时下发名单给我们,根据名单我们会联系大家,务必按照政策将钱全额追回。)请大家务必将这个消息发到各村组的便民群,让大家及时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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