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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澴潭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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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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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澴潭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澴潭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澴潭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三、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澴潭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移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澴潭镇全场版图面积434平方公里,实有耕地16万亩,有6.5万人口,下辖32个村(社区)。澴潭镇编制数40人,实有在职34人,退休50人。随县澴潭镇人民政府是隶属于随县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机构,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行政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下设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平安建设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城乡建设办六大办运行机构。

第二部分   澴潭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澴潭镇收入预算总额为1,172.6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72.60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648.82万元,减少78.23万元,降幅12.06%,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调入调出,人员减少导致预算减少。其他收入为600万元,较上年增加600万元,原因是上年年终体制结算分成及其他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中,从而导致2025年总额增加、环比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随县澴潭镇支出预算总额1,172.60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性支出570.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2.01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648.82万元,增加523.78万元,增幅80.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上年年终体制结算分成及其他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中,从而导致2025年总额增加、环比增加。

2025年随县澴潭镇支出预算总额1,172.60万元,支出预算来源按功能分类分为:基本支出570.59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648.82万元,减少78.23万元,降幅12.06%,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调入调出,人员减少导致预算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澴潭镇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172.6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0.59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648.82万元减少78.23万元,降幅12.06%,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调入调出,人员减少导致预算减少。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70.59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648.82万元减少79.75万元,增幅12.29%,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调入调出,人员减少导致预算减少。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为602.01万元,较上年增长602.01万元,其原因为上年年终体制结算分成及其他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中,从而导致2025年总额增加、环比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年澴潭镇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澴潭镇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总126万元。较上年129万减少3万,主要是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5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费15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公务用车25万元、其它费用43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为零、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均为零。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年度国有资产原值为247.68万元,其中房屋原值为184.83万元,小车原值为37.55万元,通用设备原值为14.63万元,家具用具原值为10.68万元。累计折旧为180.99万元,固定资产资产净值为66.69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澴潭镇“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同比减少23.08%,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上年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同比增加20%,主要原因是随着政府职能范围增加,每年都要应对社会各方面的突发事件,所以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以备用。

4、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澴潭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一)整体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一是谋发展求突破,经济发展稳中向好;二是抓特色、促融合,产业发展提质增效;三是强保障、优服务,民生福祉持续增进;防风险、守底线,稳定屏障全面筑牢。

年度目标:一是保障政府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正常工资待遇,保障行政工作正常运转;二是加强发展现代农业,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和培训,引进先进人才,全力推进乡村振兴;三是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搞好美丽乡村建设,提升群众生活环境。

(二)长期目标

长期目标1:谋发展求突破,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具体指标设置为: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西气东输,指标值为100万;项目验收合格率98%;年度建设完成率10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与历史标准。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为促进群众增收,指标值≥15%;社会经济运转正常,生态效益指标为保护环境,天蓝、山绿、水清,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与历史标准。

长期目标2:抓特色、促融合,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具体指标设置为:产出指标美丽乡村与油茶基地建设,时效指标为全年推动经济发展,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为集体经济增收30%,可持续影响指标是长期可持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提升群众满意度96%,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长期目标3:强保障、优服务,民生福祉持续增进;防风险、守底线,稳定屏障全面筑牢。具体指标设置为:产出指标环境运营150万元,道路油漆工程50万元,时效指标为全年;效益指标:验收率100%,群众满意度100%,推动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三)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1:保障政府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正常工资待遇,保障行政工作正常运转。具体指标设置为:产出指标待遇发放率10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效益指标:资金执行到位率100%,促进行政工作可持续性,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年度目标2:加强发展现代农业,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和培训,引进先进人才,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具体指标设置为:产出指标美丽乡村建设户数200户,投入资金300万,当年完工率10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效益指标:推动社会稳定,提升群众满意率,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年度目标3: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搞好美丽乡村建设,提升群众生活环境。具体指标设置为:产出指标农业技术培训7500人,培训涵盖村数32个村,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效益指标:科学发展种养殖业达到100%,促进社会稳定以及推动培训工作可持续性,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完成政府年度工作任务,按进度完成收入预算,严格根据年初预算、资金用途分配资金,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工作,保重点保民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农场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年度项目完成率100%;经费保障率100%;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情况≥100%;预算绩效评价覆盖率100%;资金分配差错率0%;年度工作考核优秀;资产报表账账相符通过率100%;会计考试安全事故发生率0%;年度监督检查完成时间预算年度内完成;财政资金及时拨付率10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效益指标:机关设备运行完好率≥95%;预决算公开质量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80%;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逐步提高;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率10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4、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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