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澴潭镇委办公室澴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随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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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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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8月底以前)

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创建办备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创建专题宣传,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

各村(社区)、各创建成员单位要按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任务,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镇创建办要组织对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总结提高及迎检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

镇创建办按照创建目标对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考评,督促各创建责任单位查漏补缺,整改不足,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以及做好迎接随县食安办的检查工作。

四、持续巩固阶段(长期坚持)


中共澴潭镇委办公室

澴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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