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随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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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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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工作

(一)严格控制机收留茬高度。各地要严格按照《水稻联合收割机作业质量》(NY/T498-2002)、《谷物(小麦)联合收获机械作业质量》(NY/T 995-2006)规定标准和《水稻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指导意见》《小麦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农作物机收作业。结合我县小麦、水稻和油菜生长特性,引导联合收割机手降低割台高度,小麦留茬高度控制在5-15厘米、水稻留茬高度控制在10-15厘米、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25厘米以下(有特殊留茬高度要求的除外)。

(二)实施秸秆五化利用工程。各地要按“还田优先、多元利用”原则,因地制宜实施以肥料化为主、饲料化和燃料化为辅、基料化和原料化探索推进的五化利用工程。

1.实施秸秆肥料化利用提质工程。立足秸秆资源种类和资源分布特点,以企业、乡村合作公司、合作社为依托,建设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示范基地,辐射带动种植大户及广大农户通过机耕深翻还田、旋耕深埋还田等技术进行还田处理,加大秸秆还田力度。培育建设秸秆商品有机肥生产项目,大力发展秸秆商品有机肥精深加工,促进秸秆肥料化高效利用。

2.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优质工程。鼓励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加工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加快推广秸秆青贮、微生物发酵、氨化等技术,发展秸秆青贮、氨化饲料,促进畜牧业快速发展。积极推进秸秆颗粒饲料、压块饲料发展,大力发展秸秆饲料精深加工,促进秸秆饲料化高效利用。培育秸秆饲料加工企业,促进秸秆饲料规模化利用。

3.实施秸秆燃料化利用增效工程。大力推进秸秆生产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扶持现有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更新设备、改造技术、扩大生产,鼓励企业、社会经济组织积极投资发展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引导鼓励工矿企业结合锅炉改造使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

4.实施秸秆基料化利用栽培工程。在食用菌主产区域,鼓励食用菌生产企业、乡村合作公司、合作社、种植大户开展秸秆食用菌基料化制作,推广利用秸秆作基料栽培食用菌技术,积极发展秸秆育苗基质、蔬菜花木栽培基质等新型基料化产业。

5.实施秸秆原料化利用拓展工程。鼓励现有或新建企业通过技术和设备升级改造,拓展秸秆代木、纤维原料、清洁制浆等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延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

(三)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依托乡村合作公司、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组织建立秸秆收储中心、收储点,配备库房场地建设和捡拾打捆机、切碎机、小型运输机械等设备,形成镇有中心、村有网点的秸秆收储运体系,促进秸秆应收尽收。

二、服务保障

    加强技术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农村基层组织和服务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农机作业和秸秆收储运技术指导培训,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成熟技术,提高农业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能力。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普及率。严格督查考核。组织专班加强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推进迟缓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上给予优先支持,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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