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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桥村有关殡葬改革的规定规约 致村民 发布日期:2024-04-22 14:41 信息来源:均川镇黄陂桥村 审核:余婷婷 字号:[ ]

为破除旧的风俗习惯,提倡文明殡葬,将我村有关殡葬改革的规定规约如下:

1、我村属火化区域,自2024年3月20日起凡属我村户籍的村民去世后,全部实行火葬。骨灰统一进公墓或寄存,严禁将遗体或骨灰装棺土葬,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遗体或骨灰提供土葬用地。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2、成立村治丧理事会,负责承办村民去世后的火化事宜。3、禁止在街道、居民住宅区等公共场所摆放花圈、社火、搭设灵棚、吹唢呐;禁止抛撒焚烧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用品。违反规定的,由所在村两委会进行劝阻和制止,不听劝阻者,由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给予处罚

4、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取消在本村的分配资格和福利待遇。并由相关部门处于严厉处罚。5、望广大村民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殡葬改革工作。

6、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7、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8、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_组织。

9、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10、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齷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11、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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