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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794937/2021-4235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中共随县均川镇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2021】1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5-07
编辑
审核
随县政府网编辑部
中共均川镇委办公室 均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均川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根据2020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要求,经均川镇党委、政府同意,现成立均川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组成人员和职责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万长明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李德忠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陈小松    社会事务办主任、司法所长

万  巧    党政办主任

陆仕豹    综治办副主任

张小伟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民政助理

金  通   宣传干事、信访助理

张  阳   党政办副主任、综治办副主任

代先华   法庭庭长

方宗明  中心学校校长

梁正国  财政所主任

徐碧峤   人社服务中心主任

胡兢欢   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二、委员会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随县司法局工作要求,研究全镇社区矫正工作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对全镇社区矫正工作的督促指导,统筹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设在均川镇司法所,陈小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镇社区矫正工作规划、有关政策决策、工作制度和工作任务;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牵头抓好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导工作;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共均川镇委办公室

均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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